2006年6月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机器弄弄坏 只为早下班
姜诉

  为了早点下班而弄坏机器,造成厂方损失近5万元。日前,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陈某被江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  陈某在江山市一塑胶厂工作。4月4日下午5点,不愿晚上接着工作的陈某想:把机器弄坏,不就可休息了吗?于是陈某就捡了根一厘米粗的铁螺杆,丢进正在运作的塑料挤出机的观察孔。见机器还在正常运转,陈某又捡起一根更粗的螺杆丢进观察孔,导致机器的锥形双螺杆及料筒损坏。而陈某见机器坏了就拍拍屁股回家去了。